广东潮州府揭阳县,有个叫李诚的人,家里排行老三,人送外号三官,和王远是好朋友。两人约好一起去南京买布,头一天就跟船夫刘河定好了船,约着第二天黎明在船上碰面。
到了约定的日子,李诚先到了船上。当时才四更天,路上连个人影都没有,刘河见了,悄悄把船往河深处撑,趁李诚不注意,一把将他推下河淹死了。之后又把船撑回岸边,假装睡觉。
天快亮时,王远到了,喊船夫刘河,刘河才“醒”过来。一直到早饭时分,李诚还没来,王远就让刘河去催催。刘河到了李诚家,喊“三娘子”,李诚的妻子林氏才出来开门——原来她一早起来做了饭,见丈夫走了,又回屋睡了,所以起得晚了些。
刘河问林氏:“你家三官(李诚)昨天约了王官人在船上碰面,现在王官人等了好久,三官怎么还没去?”林氏一惊,说:“三官出门很早啊,怎么会还没到船上?”刘河回去告诉王远,王远也回了家,和林氏一家四处寻找,找了三天都没踪迹。
王远心想,自己和李诚约好去做生意,这事好多人都知道,现在李诚没了下落,怕是有人要怪到自己头上。于是就去县衙报了案,报案状上写着:
“报案人王远,籍贯年龄都在案。为请求追查人命案:我和李诚是老交情,各自带了一百多两本钱,打算去南京买布。约定这个月初二在船上集合出发,到了时间却没见李诚的影子。李诚的妻子林氏说李诚带着银子早早就出门了,到现在一点踪迹都没有。恳请大人为百姓做主,严查李诚下落,急切上报。另外列出证人:船夫刘河,左右邻居李忠、李和以及林氏等人。”
知县孙知县受理了案子,把相关人等都传到官府。先审林氏,林氏说丈夫吃了早饭后,带着银子出门了,之后的事自己就不知道了。接着审船夫刘河,刘河说前一天王远、李诚确实一起来定过船,第二天天还没亮,只有王远到了,李诚根本没来,岸边几十条船的人都能作证。而且王远让他去催李诚时,他喊“三娘子”,林氏才刚睡醒,刚开大门。
第三次审左右邻居李忠、李和,两人都说李诚之前说要去做生意,他妻子林氏在家跟他吵过架,这是真的。但李诚一大早出门的事,大家都没看见。
最后审原告王远,孙知县说:“肯定是李诚带着银子在身上,你图财害命,所以才抢先胡乱报案。”王远辩解:“我一个人怎么能害死一个人?又怎么能藏得住尸体?况且我家比他家富裕,又是要好的朋友,我还想替他伸冤,怎么会害他?”林氏也说:“王远向来和我丈夫交好,肯定不是他害的。倒是有可能我丈夫先到了船上,被船夫害了。”
刘河立刻辩解:“岸边几十条船,我怎么可能在口岸上害人还瞒得住?而且王远到船上时,天还没亮,是他把我叫醒的,这都是明证。她丈夫说早出门,左右邻居都没看见,我去叫门时,她还没睡醒,门都没开,分明是她拦着丈夫,自己把人害了。”
孙知县一听,就想用严刑拷打林氏。林氏是个柔弱的妇人,哪经得住酷刑?只好说:“我丈夫已经死了,我愿意一死赔他。”接着就“招认”是自己拦着丈夫不让去,才把他杀了。孙知县又逼问尸体在哪,林氏说:“人是我杀的,要找我丈夫的尸体,就拿我的尸体抵吧,何必再问。”
孙知县于是判案:“审得林氏心肠像毒蛇,本性如豺狼。丈夫做买卖,她整天跟丈夫吵架;忘恩负义又凶狠,夜里拿刀杀人。把家变成了仇场,在屋里动了杀心。等证据出来,才肯以死抵命。还藏起尸体,说拿自己的尸体抵。滔天罪行不能忍,死罪难逃!邻居的证词清楚,判凌迟处死很合适。其他人没牵连,都释放。”
后来案子报到府里、道里复审,都没改判。第二年秋天审核死刑案,准备处决林氏,判她谋杀亲夫。
当时有个大理寺左评事叫吴评事,聪明得像冰一样透彻,极有见识。他看林氏这宗案卷时,忽然发现了疑点,批注道:“敲门就喊‘三娘子’,肯定知道屋里没丈夫。”就这两句话,看出是船夫刘河做的案。于是案子被发回,让巡按重新审理。
当时李巡按正在巡查潮州府,把林氏等人犯带来审问。大家还都说林氏谋杀亲夫是真的。林氏只说:“上辈子欠了丈夫的命,这辈子就用命还他。”
李巡按单独把船夫刘河叫上来问:“王远让你去催李诚,你该喊‘三官’才对,怎么一开口就喊‘三娘子’?你肯定知道李诚已经死了,所以才只喊他妻子。”刘河不肯认,打了三十大板,不认;又用夹棍夹了一百下,还是不认。李巡按就把他关了起来。
接着又把当时船上的水手拘来,一到堂就先打了四十板。李巡按说:“你前年害死李诚,刘船夫已经把你供出来了。今天你肯定要偿命了。”水手一听,赶紧招供:“那天四更天,李诚到了船上,路上没人,旁边的船也没察觉。是刘河把船往河深处撑,把李诚推下河,又把船撑回岸边,脱了衣服假装睡觉。天快亮时,王远才到。这全是刘河干的,怎么能赖我?”
之后把刘河带出来和水手对质,刘河没话可说,只好认罪。于是判刘河死刑,释放了林氏。
李巡按判案:“审得刘河贪财图利,想吞下别人的钱财。驾着一条小船,就像要从骊龙下巴底下抢宝珠;冒着天大的风险,想从蛟龙窝里偷丝绸。
见李诚带着钱财,要去南京买布,就起了歹心。李诚深夜上船,被他一篙撑到芦苇深处;四下没人时,被他一拳推落深潭。人掉进水里,命丧鱼腹;他回岸边,钱财塞满了自己的腰包。自幸夜里没人看见,怎知上天有眼。
后来王远为朋友报案,林氏替丈夫喊冤,他反倒花言巧语,颠倒黑白,把祸水泼给林氏。借着邻居的证词,既在深水里害死别人的丈夫,又把别人的妻子逼上死路。水手的供词,清楚是同谋自首;按律当在秋季处决,定他图财害命之罪。
邻居李忠等人证词有误,各判‘不应为’罪。知县孙知县断案不公,罢官为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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